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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微纯生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色谱填料、色谱柱及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微纯生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色谱填料、色谱柱及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微纯生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银丁 电话:13237472331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二期WYO102-16-01地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E113.813563°,北纬N24.420714°
项目概况:广东微纯生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华彩新材料集聚区WYO102-16-01地块建设色谱填料、色谱柱及功能材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26666.66平方米,建设1栋综合楼、1栋研发楼,3栋厂房(甲类厂房一、甲类厂房二、丙类车间)、2栋仓库及埋地储罐区、公用工程房、消防水池等公共设施15789.1平方米。购置分级机、反应釜等设备,建设年产15万支液相色谱柱、35吨液相色谱填料及生物医药分离纯化介质、以及50吨微纳米功能材料生产线。项目劳动定员90人,工作制度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塔废水、研发楼水喷淋废水、废水处理站废气碱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研发楼实验室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车间工艺废气、超重力精馏废气(废水预处理废气和清洗溶剂回收废气)和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废气以及研发楼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TVOC、NMHC、氯化氢、氨、硫化氢、甲苯、丙酮、NOx、二噁英类等。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车间工艺设备、各类水泵、空压机产生的噪声等,噪声源强在75~9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废包装材料其他危险废物(HW49)、研发楼实验废液(HW49)、污水处理站污泥(HW06)、废矿物油(HW08)、超重力精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HW06)、废气处理产生的活性炭(HW49)、CO产生的废催化剂(HW49)。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甲类罐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甲苯等。
7、环境风险
本扩建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区生产废水分质收集,严格做到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收集过程中应按照后续预处理措施分质收集,工艺废水经超重力精馏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塔废水、研发楼水喷淋废水、废水处理站废气碱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研发楼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混合后经芬顿高级氧化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絮凝沉淀+厌氧水解+HUBF厌氧+一体化生化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常规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的严者后排入横石水,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限值。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各甲类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以及超重力精馏废气(废水预处理废气和清洗溶剂回收废气)经“碱喷淋+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研发楼实验室试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研发楼顶楼的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研发楼顶楼的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东微纯生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广东微纯生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色谱填料、色谱柱及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docx
广东微纯生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色谱填料、色谱柱及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