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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括
项目名称:韶关市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5万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韶关市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13922788511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城乡融合产业园C2地块
项目概况:韶关市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选址于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城乡融合产业园C2地块建设年产5万吨复合工艺功能性生产用新材料纺织品及年产5万吨配套功能性(编织)长丝生产基地项目,年产5万吨改性再生塑料颗粒及5万吨新型环保编织袋。项目环保投资414万元,厂区占地面积66680 m2,合约100.02亩,建筑面积59296.1m2。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年生产天数为330天,生产班制为一班制,每班10小时,项目厂区设员工宿舍,员工在厂区食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E113°24′30.355″,北纬N24°44′14.030″。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混凝气浮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车间清洗废水通过园区废水管网汇集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水进入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失,定期排放少量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各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造成冲击,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塑料再生生产线破碎废气、熔融造粒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新型环保塑编袋生产线投料搅拌废气、拉丝、覆膜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塑料再生生产线破碎废气、熔融造粒废气进入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20m高的1#排气筒(DA001)排放。新型环保塑编袋生产线投料、搅拌废气与拉丝覆膜废气一起进入一套“水喷淋(除雾)+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蓄热燃烧脱附系统”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20m高的2#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处理后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要求;二甲苯《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后,叠加背景值后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均能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厂区设有1间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运输车辆、高噪声设备加强管理、避免夜间施工;对泥土运输车厢加以遮盖,洒水抑制扬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可见,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并且产生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混凝气浮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车间清洗废水通过园区废水管网汇集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水进入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失,定期排放少量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废塑料再生生产线破碎废气、熔融造粒废气进入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20m高的1#排气筒(DA001)排放。新型环保塑编袋生产线投料、搅拌废气与拉丝覆膜废气一起进入一套“水喷淋(除雾)+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蓄热燃烧脱附系统”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20m高的2#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实现分类处理和资源化、无害化,各固体废弃物临时贮存措施满足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均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录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韶关市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