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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XC0301-09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9-18

韶关市XC0301-09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西联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5'49.08"N113°31'27.34"E,地块总面积为67310.405 m2,现状用地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灌木林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其他草地、乔木林地、设施农用地、水浇地、物流仓储用地。该地块现有权属人为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拟规划为住宅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公安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韶关市水务局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韶关市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韶关市XC0301-09号地块(源河二期住宅地块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1970年之前,地块为农田,池塘,林地;1970~1984年,地块曾为韶关市委办公用地之一(党校),土地使用权人为韶关市人民政府;1984年至2008年,地块为广东省韶关农业学校;2010年至202312月,地块权属划拨给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韶关城投集团前身)。地块主要用作为东莞(韶关)产业专业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韶关市高新区管委会等政府相关办公楼,部分办公楼(3号楼)租赁给企业作为办公楼。

根据人员访谈,地块内北部于20122021年,建设有一厂房(占地面积约5200m2),作为仓库和纸皮回收站(由城投集团出租给个体户使用)。仓库用于堆放建材(钢筋、脚手架等),纸皮回收站仅回收、打包纸皮,无加工。2014年,因道路扩建,地块内有外来填土(填方量约1.4万立方米),填土来源于百旺大道扩建产生的山林土。20231229日,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韶关城投集团签订换置协议,将调查地块权属收归政府,作为储备用地。20241月至8月底,地块依旧作为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办公楼,9月地块内相关单位及企业陆续搬离地块。韶关市源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9月初对地块东南区域进行了清表以及土方开挖等工作。开挖期间未有外来填土。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用途、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涉及《韶关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未从事过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活动;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池塘、农田和林地,无工业生产活动。通过现场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地块基本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韶关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住宅用地。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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