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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平加料、除尘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8-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宏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平加料、除尘设施)事宜进行第一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宏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平加料、除尘设施)

项目概况:广东宏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6500万元选址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北江桥东侧建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平加料、除尘设施)公司总占地面积约为19.1万m2技改项目主要将原传统料篮加料方式改为水平连续加料方式,同时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从而实现节能降耗、减排,降低噪音和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宏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北江桥东侧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1-6483399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联系人:潘工     电话/传真:0751-8700090

五、公众意见表和下载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七、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广东宏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82

附件一 公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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