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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长乐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5'48.45"N,113°35'3.76"E,地块总面积为5190 m2,现状用地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水浇地、教文卫用地。该地块现有权属人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拟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公安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韶关市水务局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韶关市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储)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整理分析得知该地块主要历史沿革。1970年之前,地块为山地,权属为浈江区乐园镇长乐村的集体用地;1980年至1995年,地块为广东韶关第二纺织厂针织分厂的宿舍,土地权属为韶关二针织厂;1995年至2018年初,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权属为韶关市人民政府;2018年至2019年,地块开发建设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2019年底建设完成;2021年,土地权属变更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2019年底至今,地块一直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活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外来覆土、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相邻地块历史上仅1980年至1995年间,地块外南边为韶关二针织厂厂房,地块外东边为韶关二针织厂的锅炉房,存在过工业生产活动。其他阶段,地块周边无工业活动。通过对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韶关二针织厂(含锅炉房)对调查地块土壤的影响主要通过大气污染物沉降,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现场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因此,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韶关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医疗卫生用地。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公示稿—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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