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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3吨原辅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3吨原辅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5363248880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广东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富源工业园片区-东阳光高科技园,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经纬度:东经E113°19′41.468″,北纬N24°44′813″。
项目概况: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20万元,取消原有已批新型动物药项目,利用其建筑物和生产设备,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年产63吨原辅料产业化项目。本改建项目占地面积9822m2,均利用原有厂区,无新增用地。项目建成后,年产治疗Ⅱ型糖尿病药物磷酸西格列汀一水合物19.8吨,心血管类药物瑞舒伐他汀钙原料药15吨,药用辅料硬脂富马酸钠 28.2 吨。本改建项目生产定员95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生产班制为三班制,每班8小时。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改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包括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废水、公辅工程设施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依托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污水处理站(替尼项目)处理后排入南排口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纳入南排口集中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乳源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水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改建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实验室废气和储罐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甲醇、TVOC、二氯甲烷、乙酸乙酯、三乙胺、NMHC、异丙醇、四氢呋喃、丙酮、甲苯等。经过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
本改建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工艺设备、冷冻机组、各类水泵等,噪声源强在75~95dB(A)。经过处理后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包装废物、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及废石英砂、活性炭;危险废物包括医药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危险包装废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填料、废气治理吸附脱附冷凝废液、废矿物油、废水治理过程(蒸发系统)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污盐、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弃产品及中间体。经过处置后在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5、土壤环境影响
本改建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合成三车间、罐区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改建项目原料储罐和蒸馏后含盐高浓度废水储罐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二氯甲烷、甲苯等。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环境风险
本扩建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经过预测环境风险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改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包括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废水、公辅工程设施废水、生活污水等。工艺废水采用蒸发系统预处理后与其他辅助工程废水(设备清洗水、碱喷淋废水、废气治理冷凝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水)排入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二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南排口集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南排口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东阳光集团南排口排入南水河;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乳源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水河。
2、废气治理措施
本改建项目合成三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经废气治理措施“碱喷淋+活性炭颗粒(GAC)吸附(蒸汽脱附+两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试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操作平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综合楼顶楼的3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改建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扩建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