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0751-8700090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规划概要: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于2010年在新丰县设立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规划面积310.7公顷,分别为横江片区、马头片区以及紫城片区。其中横江片区位于县城的西南面,紧靠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在此交汇,占地191.5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58.58公顷;马头片区位于新丰县马头镇,占地98.11公顷,中工业用地91.48公顷;紫城片区紧邻横江片区,占地21.05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9.82公顷。规划产品以涂料、树脂为主,包括水性涂料、溶剂性涂料、粉末涂料、溶剂型树脂以及水性涂料用树脂等。规划产品总产量约135.5万t/a,其中涂料100万t/a、树脂35.5万t/a。2010年07月01日,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以韶环审〔2010〕222号通过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规划环评审查;2012年01月11日,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规划环评进行了审查(粤环审〔2012〕25号),审查意见要求“从保障东江饮用水环境安全角度考虑,应严格限制基地开发建设规模,提高基地环保标准并加强环保“三同时”管理。应进一步缩减马头片区工业用地、企业数量及生产规模;横江片区仅保留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撤销尚未开发的紫城片区”。2023年5月,新丰县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同意将横江片区(中华制漆有限公司)退出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管理的批复》(新府复〔2023〕37号),同意横江片区(中华制漆有限公司)退出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管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只在马头片区进行建设。
2021年12月31日,工信部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化工园区的建设和认定管理进行规范。2022年12月29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8号),以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基于以上背景,为了响应国家及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号召,并落实韶关、新丰县政府的决策,同时为便于化工园区统一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满足园区认定相关要求,决定利用马头片区现有土地及产业条件,重新申报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
在本次规划调整中将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韶能集团广东绿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非化工企业地块调出,原涂料基地北面平整地块开发条件较成熟,在本次规划调整中进行调入,可以填补被调出地块面积。此外,还有部分边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因此本次规划中,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化工园区现状内及周边用地情况,对化工园区的用地范围进行科学勘定,对园区边界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此,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进一步明确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园区的建设发展过程。
本次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总体规划(2022-2035年)范围用地面积为67.76公顷,东至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西至雅盖村935乡道,南至雅盖村935乡道,北至新丰县惠泽涂料有限公司北侧约200米处。
二、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群英路18号
联系人:罗股 联系电话:0751-226324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邮编:512026)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规划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回顾性分析—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规划分析、回顾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本园区周边现有居民及单位、团体;韶关市相关领域专家;韶关市关心本园区的单位、团体及各界人士。本公告内容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infeng.gov.cn)、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和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公告栏等进行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园区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园区的规划建设?
对本产业园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公众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